耶稣过去的时候,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。门徒问耶稣说:「拉比,这人生来是瞎眼的,是谁犯了罪?是这人呢?是他父母呢?」耶稣回答说:「也不是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。趁着白日,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;黑夜将到,就没有人能做工了。(约翰福音9:1-4)
主在世上医好一位生来眼瞎的人,门徒趁机问一个神学性问题,主的回答巧妙至极,避开缨锋,趁机教训门徒一个重要的功课。神迹彰显是要「显出神的作为来」;人生存在目的,为要「显出神的作为来」;我们蒙恩得救「显出神的作为」;蒙召被选,为神工作,也「显出神的作为」。故要在四方面留意:
(1)趁机感—「趁着白日」(约9:4a)—「白日」指人生在世的光阴,就是人生在世七十年、八十年的日子(诗90:10)。你有钱存银行,每月结单告诉你还有多少余款,但有谁告诉你在世还有多少日子?法谚说:「今日脱下鞋与袜,不知明日能否穿?」是以趁着还有生命气息,健康还在时努力事奉神。「白日」又指「金钱才干」,莫待经济不景、体力不济时才想到奉献事奉。
(2)同工感—「我们……」(约9:4b)—「我们」二字出自主的口,是多么亲切的话,主邀请我们与祂同工,是何等荣幸的恩典。主知道我们的恩赐、才干到哪地步,祂仍发出邀请,可见在事奉的路上,定有祂保守、看顾与供应。在神学上言,我们与神同工(林前3:9),实际上言,我们与人同工,故须放下成见,互相体谅迁就,以神工为念,自己放后。一队球队,一人不落力,其他倍感吃力。
(3)责任感—「……必须作……」(约9:4c)—「必须」指出一个「使命」、一个「托付」、一个「责任」,没有选择的余地。责任感因生命成熟而产生,小孩子没有「责任」感,长大了便自然生出来。看主从十二岁时所说的「必须以天父的事为念」(路2:52),到三十三岁时说「必须上耶路撒冷去,受长老、祭司长、文士许多的苦,并且被杀」(太16:21)。何等伟大的气势!保罗亦回应:「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」(林前9:16-17)原来传福音是个责任啊!
(4)紧急感—「黑夜将到,就没有人能做工了」(约9:4d)—紧急感乃因认识生命的短暂、机会的难得、蒙恩之目的、使命的重要’同工的配搭、主再来的接近,就不辜负主在自己生命里的投资,完全为主摆上一切,以一生的年日,每日「显出神的作为来。」